版次:A2 来源: 2018年12月05日
各建设及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我委正在清退2006年- 2014年收取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请未退的建设及施工单位带上相关缴款资料,于2018年12月25日前到我委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清退的保证金,我委将按有关要求上缴区财政。
联系人:张世涛
联系电话:48678507
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