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老旧小区申请加装电梯

赵竹萱    版次:A3    来源:    2018年12月05日

本报讯(实习生 赵竹萱)为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推动城市更新,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解决电梯安装难、审批难问题,同时对加装电梯给予资金补贴。自《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区规划局积极推进,目前,虹桥小区、金福花园、德龙花园等8个小区正在申请增设电梯。

《管理办法》规定,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国有土地上4层及其以上的老旧小区,在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楼栋未分单元的,在经本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风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后,便可向规划局提出申请;申请增设电梯需先后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增设电梯示意图、增设电梯效果图、申请人对增设电梯事项及增设电梯示意图的书面同意意见、申请人书面协议、电梯工程设计施工图和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论证报告等多项材料。申请人携以上材料向区规划局提出申请后,区规划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同意受理的,区规划局将于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增设电梯示意图、增设电梯效果图、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同意意见等文件公示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将对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居民较为关心的资金补贴问题,目前我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还没有相关补贴政策。”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员说,根据规定,增设电梯产生的施工、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需业主自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