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全面启动

    版次:A1    来源:    2019年06月14日

我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本报讯 (记者 陈正策)日前,《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从6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区直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小区等,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宣传动员、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根据《方案》计划目标,要在2019年年底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街镇示范覆盖率达100%,农村行政村覆盖率达48%左右,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20%。2020年年底前,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城区所有物业小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行政村覆盖率达80%以上,确保2—3个基础条件好的镇开展全覆盖示范,餐厨垃圾收运利用率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5%,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

针对垃圾类别,《方案》也作了明确。主要分为四类:有害垃圾,可用红色垃圾桶收集;易腐垃圾,可用绿色垃圾桶收集;可回收垃圾,可用宝石蓝色垃圾桶收集;其他垃圾,可用灰色垃圾桶收集。《方案》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垃圾、餐厨(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中。

《方案》还要求,要对生活垃圾收集站点等进行分类改造,以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有效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