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区发放 低保就业补贴16万元

    版次:A2    来源:    2019年06月27日

本报讯(通讯员 佘虹霞)近日,笔者从区人社局获悉,2019年一季度我区发放低保就业补贴16.7万元,涉及10个街镇98名实现就业的低保人员。

据了解,低保就业补贴实行“先核减,后补贴”原则。申请对象为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此类人员自办理就业登记且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后,可申请上一季度补贴。经审核通过后,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就业补贴,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在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镇就业平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