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出台意见

进一步规范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版次:A2    来源:    2019年08月05日

本报记者 成蓉 通讯员 袁宗海

如何推进镇人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高效发挥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近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立足镇人大主席团职权,切实围绕工作制度化、履职常态化、作用发挥高效化等重点,明确细化了各项工作的运行。

规范建设

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一环。该《意见》提出,镇人大主席团设置、活动阵地建设要规范。

该《意见》明确,镇人大主席团由7—11人组成,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行政机关职务;要设立镇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主任以及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各镇人大要按照有场地设施、有制度上墙、有工作台账、有展板公示、有代表活动的“五有标准”,建立完善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社区)代表工作站,搭建代表群众联系平台,探索制定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制度

镇人大主席团职能职责要明确。根据该《意见》,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确定会议召开日期、通过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拟定会议各种草案提请审议和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和组织大会选举等。

在闭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会前要认真开展调研,会中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会后要加强跟踪督办。

丰富活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该《意见》提出要合理组织代表活动,积极开展“两亮三访”活动。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实际制定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每年不得少于4次;要建立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镇政府领导联系镇代表、镇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并定期述职的“两联一述”制度;要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两亮三访”活动。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利用专题培训、会议培训、代表小组活动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以及经济、科技、互联网等方面的知识。

“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将有力推进镇人大工作规范化,依法、有序、务实、高效发挥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綦江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