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露天烧烤!

烧烤摊入店经营让城市更整洁生活更美好

    版次:A2    来源:    2019年08月12日

本报记者 成蓉

一个个烧烤摊不再“抛头露面”,刺鼻的油烟不再漫天飞舞,“滋滋”的烤肉声也不再随意放肆。居民生活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群众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2月起我区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大力整治游摊 有住处

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大街小巷发现,綦城的各大门店中多了许多烧烤店。然而,在今年2月以前,这些烧烤店还是游荡在各主次干道上的露天摊点。

“以前九龙广场到千山美林小区大门这段人行道上有六、七家烧烤摊,烧烤摊产生的垃圾多且不好清理,让我们很头痛。”对于露天烧烤摊的影响,环卫工人杨克群深有感触。

为了解决城区露天烧烤造成的市容秩序混乱、经营扰民等问题,区城管局牵头制定了《城区夜市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安排,前期我们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开展了摸底调查,对经营户一一进行了宣传,登记相关信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科科长刘源说,前期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0余份。

2月20日起,区城管局组织文龙街道、古南街道两个执法大队开展为期1个月的露天烧烤取缔整治,对城区所有露天烧烤的夜市经营户进行取缔。“通过执法人员持续规范和大量的前期动员宣传工作,城区140余户夜市摊主认识到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刘源说,目前城区所有露天烧烤经营户均已完成整改,全部入店开展烧烤经营活动。

完善设施油烟 有归处

“自从露天烧烤取缔整治后,我们晚上再也不用紧闭窗户,睡觉也睡得更好了。”家住千山美林小区的熊卓坦言,以前楼下的露天烧烤摊油烟大,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

“为了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我们建立了事前告知、事后监管、联合执法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谢雪峰说。

据了解,在餐饮服务建设项目申请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的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了《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告知书》,要求餐饮服务建设项目申请人在项目开办前,应就建设项目选址等情况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对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开展自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咨询。

“通过前期宣传告知,大部分烧烤店店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或一体化烧烤车。”谢雪峰说,设施的完善从源头上减少了大气污染。

同时,针对老城区一些餐馆未建设专用烟道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还多次协同社区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楼栋居民均同意的前提下,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安装专用烟道。

“接下来,我们还将加强执法联动,充分发挥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督促餐饮经营单位积极整改,确保油烟整治取得实效。”谢雪峰说。

集中收运泔水 有去处

露天烧烤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坚持“疏堵结合、先堵后疏、边堵边疏、以堵为主”原则,严格落实“三限、三有、三控”措施。

其中,“三限”就是限制经营时间、经营地点和经营规模,城区内的夜市摊点只能在晚上8点30分后在指定的地点经营,且不得影响市民通行;“三有”即要求每个夜市摊点必须铺设防油的塑胶地垫,配备垃圾桶、泔水桶,保证环境清洁卫生;“三控”是控制油烟、噪声和污染,夜市摊主要把垃圾污水规范收集到周边的垃圾接收点,不能污染地面。

记者在世纪花城小区看到,该小区周围共有6家烧烤门店,且每家门店不远处均设有餐厨垃圾收集桶,烧烤店业主或待店内泔水桶装满后倒入店外的餐厨垃圾收集桶、或将剩余食物直接倒入餐厨垃圾收集桶。

“以前的露天烧烤摊属于流动摊贩,且都是夜晚开始经营,所以对于泔水的管理并不规范。”刘源说,如今,烧烤摊入了店,将便于规范管理。

据了解,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目前,全区所有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泔水必须进行统一收运和集中处理,不得私自运输和处理,如有违反,必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