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可申请稳岗返还

12月底前截止

    版次:A2    来源:    2019年08月13日

本报讯(通讯员 罗娅)近日,笔者从区就业局获悉,困难企业可申请稳岗返还资金。

据悉,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岗位,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且与其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困难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为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企业,稳岗返还和稳岗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对有骗取行为的企业(人员),将按规定纳入严重失信企业(人员)名单,并在相关诚信网站公布。

笔者了解到,稳岗返还资金的申报时限为今年12月底之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向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提出申请,咨询电话87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