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万元“两项补贴” 惠及13801名残疾人

    版次:A3    来源:    2019年11月26日

本报讯(通讯员 蒲科宏)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是我国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残疾人补贴,是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日前,笔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13801人,其中贫困残疾人5757人、重度残疾人8044人,已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54079人次,金额1112.87万元。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三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三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

具体申请流程为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镇(街)于每月底受理“两项补贴”申请并初审公示,报送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送区民政局审批。确认为受补对象的,按申请人申请之日当月起发放(补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