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唐鹏程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版次:A2    来源:    2019年12月03日

(2019年11月29日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唐鹏程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