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进一步加强丧事活动管理的通告

    版次:A4    来源:    2020年02月13日

当前,全区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阻断疫情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丧事活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丧事操办一律从简,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丧事只允许直系亲属每户派一人参加,除必要的帮忙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严禁重点管控人员参与丧事活动。

二、疫情期间,所有参与丧事活动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参与丧事活动,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严禁丧事期间聚众就餐,参与丧事人员实行分餐制,分散错时就餐。

四、强化丧事办理场所清洁卫生,每日对周围环境消毒消杀不少于2次。

五、正常死亡的遗体必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尽快火化或及时将遗体深埋,其他情形按相关规定尽快处理。

六、丧事操办前必须向所在街镇报备同意,由街镇派专人全程监管。

七、丧葬一条龙和农村家宴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丧事活动。

对违反本通告,不按规定进行丧事活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