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版次:A1    来源:    2021年07月30日

本报讯(记者 刘柳吟)7月28日,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前元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明、刘益文、吴大林、刘红兵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蒲德洪,区监委主任唐鹏程,区检察院检察长钟晓云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綦江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事项,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专题询问了区政府消防工作,书面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要求,要坚决按照区委既定工作部署,紧盯人代会确定目标,细化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大补短板力度,切实把责任变成行动、把蓝图变成现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谋转型,既打好当下“攻坚战”,又谋划长远“持久战”。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逐步推进全域乡村振兴。要加快推进民生工程,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綦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