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版次:A2    来源:    2021年09月15日

1.本人遗失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开具的重庆綦江沙溪路特百惠专卖店(店编码71383)票据一张,店主名:龚亚兰、张玉霞,票据款项:首订及eTUP保证金,金额:5000元,声明作废。

2.罗亚(身份证号:510223196012201030),遗失重庆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证件编号:渝綦江001305,声明作废。

3.綦江区石角镇长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N2500110MF61043740:有效期2030年9月26日,声明作废。

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遗失綦江民生村镇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530007797705,账户名称: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账号:82996201014210001160,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