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处置危房的公告

    版次:02    来源:    2025年09月25日

为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法典》、《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现就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重钢四厂铁花小区1号附属房屋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房屋(结构:砖混,大致面积:约200平方米)已被确定为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二、公告要求

1. 请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建造人、继承人、实际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来源证明(如建房批文、买卖协议、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三江街道办事处207办公室进行登记确认,并联系办理危房处置事宜。

2. 逾期无人登记确认或无法提供有效权利证明的,上述房屋将视为违建危房。

3. 请相关权利人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停止使用该危房,并自行撤离屋内所有人员和物品。切勿在危房及周边逗留,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后续处理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登记、确认或未自行处置的违建危险房屋,为保障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房屋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联系部门: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48208335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