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9号)

    版次:02    来源:    2026年06月01日

2026年5月29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张目、孙子渌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黄雄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谯燕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罗超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三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白涛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打通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滟、秦雨、曹军同志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刘刚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高小娟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犹春强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东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代宝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黄雄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白涛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超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江南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永康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三江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光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东溪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利莉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打通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科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梅、代岳康、王世康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