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6年9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版次:01    来源:    2026年09月29日

一、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12月在区会务培训中心二楼新城会议厅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认真贯彻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赋予綦江的“五大功能定位”,全面深入总结近五年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四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笃行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扛牢綦江使命、贡献綦江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四届委员会。

(四)选举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0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区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区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区广大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