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1 来源: 2024年07月08日
马各驰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小事”和“微腐败”,却在群众中造成不公平正义的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因此,唯有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压下去,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清理干净,群众心中那杆公平的“秤”才能立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日前,区委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进一步部署,并要求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多发生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惠民政策的执行和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不实中。这些看起来只是一些以权谋私、作风不严的“小事”,然而,因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利益,实则是损害党的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影响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危害民生福祉的大事。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有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具体举措,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进行清查整治。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因此,要紧紧围绕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来进行。要与进一步惠民生、纾民困、解民忧来进行。通过整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享受到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抓住案件查办这个关键。要广泛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来源,强力推进案件办理。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要坚决整治不正之风,也要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突出问题整治这个重点,深入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矛盾最复杂的地方,真正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有针对性解决一批见效快、群众容易感受到实效的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注重标本兼治,协同发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往往都是钻了“篱笆”不牢、制度不严的空子。因此,在集中整治中,我们在严格查处治理的同时,要完善建章立制、源头治理,以此来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监管漏洞,减少腐败滋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