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见到宽广的天地,不应困在方寸之间。本期再以綦江、南川、乐山三地四处题记,对“崖墓大多与僚人族群无关”的结论,继续展开讨论。
版次:04 来源: 2025年12月03日
▶志愿者们查看穿洞坪崖墓细节。通讯员 李显强 摄
▲志愿者探索题记“阳嘉三年南郡巫县王师作”的崖墓。通讯员 张喜莲 摄
为子造墓父哀哉
穿洞坪崖墓群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志愿者们曾多次探访,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成果。直到2024年10月,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才发现有题记;根据长期在博物馆工作的文博馆员陈建军先生分享的照片,志愿者们初步辨识为“南郡王县/男子熊师/等五人■/永和五年(140年)/■月十日”,其后还有两列,漫漶不清。“男子”二字,除表性别外,还有“儿子”的含义。
据中国考古学会、文物学会会员唐长寿先生发表于《乐山日报》2025年1月12日文《肖坝崖墓 汉隶集粹》介绍,和尚冲崖墓就有“延熹二年(159年)三月/十日,佐孟机为子/男石造此冢。”“子男”有两重含义:一是古代爵位体系中第四等、第五等的子爵与男爵的合称;二是“儿子”。结合此处题记语境,显然应取第二义,即父亲“佐孟机”为单名“石”的儿子开凿此崖墓。该文还认为,加上后面几句,全文大意是“阳春三月,我儿命绝,大墓幽深,长此永诀。呜呼哀哉!”
该题记约在85年前就已被发现,拓片流传海内外,网络上有多个版本,评价颇高。经与中国汉画研究专家高文、高成刚编撰,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四川历代碑刻》收录的摹本等多渠道来源比对分析,前文其后残留的20字为“端行/九支。左右有四穴,十位入/八尺,当■■万世中出”。但“支”与“丈”两字,在汉隶中字形相近、易生混淆,此前的介绍均将“支”识读为“丈”,认为“端行九丈”指冢端到某点的长度。不过,汉代一丈约为2.31米,九丈长达20.79米,佐孟机儿子的崖墓显然没有这样的规模。
因此,志愿者们的解读有所不同:认为“端行九支”是承接前句,佐孟机对儿子一生的评价和逝后的哀思。“端行”强调正直的品德;“九支”即“九枝”,指一干九枝的烛灯。《汉武帝内传》有记,“燔百和之香,张云锦之帐,燃九光之灯,设玉门之枣。”汉武帝为表达对西王母的崇高礼敬,点燃的正是九枝灯。江苏徐州十里铺汉墓、北京平谷东高镇大旺务村汉墓,分别于1964年、1982年出土过九枝陶灯,其造型象征扶桑神树。在中国神话体系中,扶桑是太阳栖息之地,树木本身具有冬凋春荣、生生不息的特征;而神树又被视为“上通天庭”的天梯,承载着将墓主人引度至仙界的寓意。因而,九枝灯在东汉墓葬中,既寄托着“墓室常明”的祈愿,更蕴含着墓主人追求长生、得以升仙的精神诉求。“左右有四穴”是该孔崖墓在墓群中的定位;“十位入八尺”中,“十位”是风水学上用于确定方位的核心术语天心十道,即在明堂中心划出的十字,“八尺”指鲁班尺上的八尺方位,即“财、病、离、义、官、劫、害、本”等八字吉凶划分。至于“中出”,出自《礼记·乐记》“乐由中出,礼自外作”,在这里强调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
和尚冲崖墓仅比穿洞坪崖墓晚19年,二者年代相近,具有互证价值。将两处题记参照解读,对后者可作如下更合情理的阐释:王县的儿子,名字可能为“王熊”“王师”,也可能是“王熊师”。全句意为:相邻的五孔崖墓,墓主人是王县的五个儿子(或王县的儿子等五人),于永和五年葬于此地;也可理解为:王县的儿子等五人,于永和五年在此帮工造墓。
“南郡”“王县”与“王师”
南郡是秦汉之际的政区,治所在江陵县(今湖北荆州)。《华阳国志》载,“李固……阳嘉三年(134年)……奏免江夏、南阳、南郡太守孔畴、高赐、为昆等,州土自然安静。”这一记载印证了穿洞坪崖墓群题记所涉年代的南郡,确为真实存在的行政区域。
9月7日,“重庆古道”群友江子渔又提供了南川区太平场镇两处崖墓群的信息——雷劈石崖墓群与犀牛岗崖墓群相距约1公里,后者存有“汉阙”;更重要的是,两处崖墓群各有一则关联密切的题记,分别为“阳嘉二年(133年)王师作,直四万”“阳嘉三年南郡王县王师作”。两处摩崖题记相隔仅一年,足以实锤“王师”是一个具体的人,而非人们想当然认为的“王师北定中原日”中代指“朝廷军队”的“王师”,更不存在“派到这里充任‘工程兵’开展集体造墓项目”的情况。揣摩题记句意,此前研究者认为:“王县”与“王师”是共同造墓的匠人,二者或许是父子、兄弟,或许是族亲关系。
“王县”“王师”作为人名,总让人觉得与常见人名存在差异。若将“王师”理解为“姓王的匠师”,就不难理解了。事实上直到今天,贵州桐梓等地,仍沿用“王师”“李师”这类对匠人的简称。
但“王县”该如何解读?太平场镇两处题记中,阳嘉二年的仅提及“王师”,“王县”在次年(阳嘉三年)的题记中才出现。若二者均指代人,作为“后来者”的“王县”,按常理应排在“王师”之后,但题记的排序却恰恰相反。这一细节,为我们辨字释义提供了新的思路。。
照片比对疑似“巫”
若“王县”是一个政区名呢?鉴于“王”字的特殊含义(象征君主、王权),以“王”命名县治有“僭越”之嫌;事实上,自秦朝始设县制以来,历史上确实从未有过名为“王县”的县。而91年后的三国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年),朝廷开始以县地分封诸王,才出现“县王”这一爵位名称,题记中的“王县”,显然不是“县王”的语序倒置。
雷劈石、犀牛岗两处崖墓群与穿洞坪崖墓群相距不到60公里,南川、綦江同属渝南地区,民俗习惯几乎无差异;且三处题记中均提及“南郡王县”,时间跨度仅7年,显然不可能是今人伪造。
东汉时期的南郡有17个属县,江子渔从其中的5个单名县中,找到了最接近的“巫”县(即今巫山),但二者字形笔画仍存在明显差距。群友印林立即想到查询“巫”的文字源流,发现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中的“巫”字,与“王”字最为接近,只是中间一横略带起伏,更像上下压得扁平、左右斜拉较长的“M”形。受当时书刻者水平及书写习惯的影响,“巫”字很可能背刻得更趋近于“王”字。受到这一发现的激励,江子渔陷入纠结,时常“将放大镜嵌入脑海”般冥思苦想。
10月14日,“重庆古道”群再次就“王县”展开讨论时,江子渔的研究有了新突破。他在比对犀牛岗与穿洞坪两处题记中“王县”的笔痕时发现:“王”字中间一横非常笔直,将其认作马王堆帛书中的“巫”字,说服力较为牵强;但这两个“王”字中间一横的上方,竖笔“丨”的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形刻痕。这极有可能是“巫”字的异体写法,即由上方一横与下方“坐”字组合而成的“巫”字异体。考虑到民间石匠的文化水平与刻凿习惯,将“坐”字中的两个“人”形刻成“∧”,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特约通讯员 杨友钱
(未完待续)